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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x市全国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区绩效考核细则(技术推广篇)

xx市全国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区绩效考核细则(技术推广篇)

为确保xx市全国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区建设工作取得实效,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农村地区的普及与应用,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,特制定本技术推广绩效考核细则。

一、 考核目标
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为核心,以扩大中医药适宜技术覆盖面和提高应用质量为着力点,建立科学、规范、可量化的技术推广绩效考核体系,引导和激励各推广单位(乡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等)扎实开展工作,确保技术“下得去、用得上、见实效”。

二、 考核原则

  1. 导向性原则:考核指标设定紧扣技术推广的核心任务,引导资源向推广一线倾斜。
  2. 客观公正原则: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,依据可验证的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。
  3. 分级分类原则:根据不同层级医疗机构(县、乡、村)的功能定位和条件差异,设定差异化的考核重点与标准。
  4. 持续改进原则:考核结果与反馈、指导、改进相结合,形成“考核-反馈-提升”的良性循环。

三、 考核内容与指标(技术推广部分)
(一)推广体系建设(权重20%)

  1. 组织管理:是否成立技术推广领导小组,职责是否明确,年度推广计划与实施方案是否详实可行。
  2. 师资队伍:县级技术推广基地培养合格师资人数及向下辐射培训情况;乡镇卫生院是否拥有至少1-2名能熟练应用并指导多项适宜技术的骨干。
  3. 协作网络:县、乡、村三级技术推广与指导网络是否健全,上下转诊与技术支援机制是否通畅。

(二)技术培训与普及(权重30%)

  1. 培训覆盖率:针对乡村医生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专项培训覆盖率是否达到100%,培训学时是否达标。
  2. 培训合格率:参训人员理论考核与实操考核合格率。
  3. 技术掌握种类: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的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数;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的项目数,是否达到示范区建设基本要求。
  4. 科普宣传:面向农村居民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科普讲座、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次数与受众覆盖面。

(三)技术应用与服务质量(权重35%)

  1. 临床应用量:乡镇卫生院、村卫生室门诊中医药适宜技术人次数及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,同比增长情况。
  2. 技术应用广度:考核单位实际开展的适宜技术种类是否覆盖常见病、多发病,如针灸、推拿、拔罐、刮痧、艾灸、敷贴、耳穴压豆等。
  3. 应用规范性:技术操作是否符合标准规程,病历或健康档案记录是否完整规范。
  4. 临床疗效与满意度:通过抽样调查,评估技术应用的显效率、有效率;患者对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的满意度。

(四)保障与可持续发展(权重15%)

  1. 设施设备:开展技术所需的场所、基本设备配备与完好率。
  2. 药材耗材:常用中药材、艾条、火罐等耗材供应保障情况,质量是否符合要求。
  3. 激励机制:是否将适宜技术推广与应用纳入机构及人员绩效考核,并有相应的激励措施。
  4. 创新与拓展:是否在规范基础上,结合本地实际探索优化技术方案或拓展应用范围;技术推广模式的与案例提炼。

四、 考核方式与程序

  1. 自查自评:各推广单位按细则进行年度自查,提交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。
  2. 现场考核:由市、县卫生健康(中医药)主管部门组织专家,通过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现场查看、技能抽查、访谈医务人员与患者等方式进行实地考核。
  3. 数据核验:调取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相关统计数据,核实技术应用量等指标。
  4. 综合评议:考核组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与定性评价,形成考核结果。

五、 考核结果运用

  1.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。
  2. 考核结果与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拨付、评优评先、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直接挂钩。
  3. 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;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,限期整改,并视情况核减或取消相关支持。
  4. 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作为下一年度工作重点和改进方向。

本细则由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(中医药管理局)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各相关单位须依据本细则,制定具体落实方案,确保全国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区建设目标圆满完成。

更新时间:2025-12-22 09:39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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